| (一)办公室 联系电话:82213053 |
|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;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关系;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;负责综合性文件、报告、材料起草工作;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、政治思想、纪检监察、人事劳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;负责政务信息、调研、文秘、统计、档案等工作;负责局机关的制度建设和安全保卫、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、后勤保障、计划统计;负责对下属部门的财务审计工作;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。 |
| (二)法制宣传科 联系电话:82212024 |
| 组织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,拟订并实施全市普法规划;指导乡镇(街道)、市直部门(单位)的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、辅导和师资培训工作;指导和检查全市的依法治理工作;承办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;承担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 |
| (三)法律服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:82214990 |
| 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;协调全市各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工作关系;负责全市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和公证机构的建立、变更、撤销及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注册的审核工作;负责实施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规划;组织律师、公证业务调研、专业培训和交流;负责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执业纪律、办案质量检查及惩戒,查处违法违规行为。 |
| (四)基层工作管理科 联系电话:82214014 |
| 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,组织基层开展纠纷调解和预测、预防工作,部署纠纷专项治理工作;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;指导、督促乡镇(街道)、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;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管理和指导全市乡镇(街道)司法所工作,协助乡镇(街道)做好司法所人员的任免、考核、培训等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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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五)“148”法律服务指挥中心(市法律援助中心)联系电话:82215148 |
| 制订和实施“148”建设总体规划;组织“148”值班服务工作;直接和联合调处有重大影响的纠纷;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及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工作;及时向党委、政府反映社情民意,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服务;为公民、法人和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;承担市“148”法律服务联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;负责本系统的来信来访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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